◆参展范围:★港口建设与管理 ★港口设备与技术 ★港口起/吊机械及设备 ★港口工程
★疏浚工程与技术 ★装卸与运输设备 ★机械搬运设备及配件 ★液压设备及五金工具
★海洋工程 ★ 海事服务 ★ 海洋技术 ★海运服务与代理 ★各类船用装饰材料
★船舶建造与修理 ★游轮及游艇 ★主机装置 ★机仓辅机
★甲板机械及系泊设备 ★起重、运输、输送 ★船用生活设施 ★造船材料
★焊接切割技术与设备 ★船舶设计技术 ★涂装与防腐 ★通讯与导航系统
★环保、水处理、防污染 ★船用舾装件 ★报警、消防、劳保用品、救生设备
★船用电器、电线电缆、气囊、监控、仪器仪表、电子产品 ★水下设备 ★其它机构
★船用泵/阀门及管系附件、密封件、润滑设备 ★造船设备及其它船舶通用机械设备等。
◆展位费用(人民币):(双面开口需加10%费用)
□国内企业 标准展位3x3= 9m2 7800元 光地(36m2起租) 800元/ m2
□国际企业 标准展位3x3= 9m2 1500美元 光地(36m2起租) 150美元/ m2
◆会刊广告:(人民币)
□封 面:20000元 □封 底:16000元 □封 二:12000元
□封 三:8000元 □彩色整版:6000 元 □黑白整版:3000 元
◆其它广告:(人民币)
□室外支架广告牌4mx7m(高x长)10000元/块/展期 □充气拱门:8000元/个/展期
□空飘气球:5000元/只/展期 □参展证背面广告:6000元/5000张 □门票:10000元/20000张
◆展位配置:
1 、标准展位 9平方米(3m × 3m ) 配置 : 展出场地 , 三面展板 ( 高 2.5 m) ,楣牌制 作,一张洽谈桌,二把椅子 , 9平方米地毡, 220V 电源插座一个,二支射灯。
2 、光地 36平方米起租(6m× 6m),无任何设施,电费、管理费全部由企业自己承担。
◆参展程序:
1、 贵单位欲报名参展,请认真填写《参展申请表》并加盖公章后传真至组委会;
2、在申请展位七日内将参展费用(全款或50%)电汇至组委会,逾期不付组委会有权调整该原定展位.
3、 展位分配原则:“先申请,先付款,先分配”;
4、 展位确认后,参展商非经组委会同意,不得私自转让其展位,否则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
◆展览日程:
布展:2009年11月17-18日
开幕式:2009年11月17日(9:00)
展览:11月19-21日
撤展:2009年11月21日(16:0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