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地: | 江苏省 苏州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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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地: | 江苏省 苏州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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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旧厂房改造、翻新有哪些程序
(一)前期要提出旧厂房改造和翻新意向
苏州旧厂比较多,前期必须由房用地权属人持权属文件和地块改造意向苏州市(园区、吴中、相城、新区、吴江)区,哪个区的就提交到哪个区“三旧”改造办提出改造意向,要注此厂房需要改造翻新的意见。
(二)中期批复旧厂房改造方案编制指引
苏州市(园区、吴中、相城、新区、吴江)区“三旧”改造办根据“三旧”改造规划指引、“三旧”厂房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,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城乡规划,结合权属人意向,向权属人批复改造厂房改造方案,编制指引厂房翻新的计划,明确改造规划范围及规划要求。
(三)后期需要编制和上报厂房改造方案。改造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:
1、现状核查情况:苏州市(园区、吴中、相城、新区、吴江)区(县)国土房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出具书面证明的土地和建筑性质、权属情况以及土地利用现状等情况;
2、改造规划具体详细旧厂房改造、翻新的方案:应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;明确厂房改造规划范围中全面改造厂房具体范围、工厂改造地块的界址坐标、用地规模、主要用途、容积率、建筑密度、绿地率、停车泊位、基础设施、公共服务设施配套、开发模式等规划等详细内容,以及具体地块的交通出入口方位、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规划控制要求;涉及控规更改或调整的,应编制控规更改或调整专章;属于临时使用的,所编制的临时使用改造规划方案也应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深度。
3、涉及需要提供资金筹措和资金运作方案,需要编制上报资金筹措和资金运作方案;
4、改造翻新计划和实施步骤;
5、 旧厂房的现状历史资料:图片、影像,涉及需要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的,附上未完善用地手续的核查表(包含具体范围和面积)、征地补偿协议及兑现凭证、落实违法用地查处情况。
(四)*后批复厂房改造、翻新的新方案。(由改造领导小组审议意见向申请人批复改造方案。)
(五)实施厂房改造、翻新方案。
以上就是苏州旧厂房改造、翻新的程序。(此文由聚贤装饰小编为大家整理编辑,如果不到的地方欢迎大家补充和修改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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